校內各單位:
根據(jù)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《關于開展2023年度“中原英才計劃(育才系列)”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豫人才辦〔2023〕3號)文件精神,為切實做好我校2023年度中原英才計劃(育才系列)——中原基礎研究領軍人才申報工作,現(xiàn)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推薦范圍
面向全省從事自然科學(不含醫(yī)學)基礎研究、引導基礎理論原始創(chuàng)新、推動基礎學科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,全職在豫工作,在職在崗的專業(yè)技術人才。
為避免重復支持,對已入選國家重點人才計劃、科技部“創(chuàng)新人才推進計劃”、教育部“長江學者獎勵計劃”、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、中宣部文化名家暨“四個一批”人才等國家人才支持計劃的人選,不得申報中原基礎研究領軍人才。申報人每年度僅可申報一個類別的一個人才項目,不得重復申報。已入選“中原英才計劃(育才系列)”的人選,不得重復申報同一層次或下一層次的人才項目,支持期滿后方可申報本計劃內上一層次的人才項目。
二、推薦條件
申報中原基礎研究領軍人才,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申報人選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熱愛祖國,遵守憲法和法律。堅持科學精神,恪守職業(yè)道德,潛心一線科研工作,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(196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);
(二)潛心基礎研究,揭示自然規(guī)律,具有創(chuàng)新思維,能夠敏銳把握國家戰(zhàn)略需求和世界科技發(fā)展態(tài)勢,提出戰(zhàn)略性、前瞻性、創(chuàng)造性的研究構想,引領原創(chuàng)性重要理論研究和關鍵領域攻關,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,為社會提供新知識、新理論、新方法,對數(shù)學、物理、化學、天文、地學、生物等基礎學科發(fā)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,學術水平處于省內領先、國內先進地位;
(三)具有承擔省部級及以上基礎研究類課題和重點科研任務等經(jīng)歷,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項以上,或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人才項目資助,或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,或獲得省自然科學獎一等獎(前三名)或二等獎(第一名)。
注:在企事業(yè)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后不再直接從事專業(yè)技術工作的人員,不列為推薦對象。
三、申報材料要求
(一)材料報送清單
申報人員需將以下材料復印后裝訂成冊,原件隨復印件一并上報,原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后退還。
1.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;
2.學歷、學位證書證書復印件;
3.在本單位任職或工作的證明材料;
4.主要成果(代表性論著、論文、專利證書、產品證書)復印件或證明材料;
5.主持(參與)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;
6.獎勵證書復印件;
7.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出具的廉潔自律情況證明材料;
8.其他需要補充的材料。
(二)材料報送安排
申報人員材料請于9月8日18:00前報送至人事處師資科(行政樓404室)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,不再接收。
聯(lián)系人:李老師 聯(lián)系電話:0377-62232522
人事處
2023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