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工助學----新生資助篇
發(fā)布人:發(fā)布時間:2023-09-03閱讀:次
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?;蚺囵B(yǎng)單位的組織下,利用課余時間,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,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。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,是實現(xiàn)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臺。
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,向學?;蛩谂囵B(yǎng)單位提出勤工助學的申請。勤工助學活動必須堅持“立足校園、服務社會”的宗旨,按照學有余力、自愿申請、信息公開、扶困優(yōu)先、競爭上崗、遵紀守法的原則,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有組織地開展。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(jīng)學校同意,不得聘用在校學生打工。
選聘工作堅持 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用工單位的崗位名稱、用工人數(shù)、用工內容、選聘條件等情況予以公示,各學院負責學生的推薦工作,各崗位的選聘工作由用工單位具體負責。
勤工助學崗位設置分為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:
1.固定崗位是指持續(xù)一個學期以上的長期性崗位和寒暑假期間的連續(xù)性崗位。原則上實行一人一崗制,學生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8小時,每月不超過40小時。寒暑假勤工助學時間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適當延長。
2.臨時崗位是指通過一次或幾次勤工助學活動即可完成任務的短期性、暫時性崗位。
3.崗位設置以校內教學助理,科研助理,行政管理助理,后勤服務等。
申請勤工助學的學生應具備的條件:
1.一般為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,課外招聘面向所有同學;
2.學有余力、成績優(yōu)良、工作認真負責;
3.為人正直,熱情大方,樂于奉獻,善于溝通交流;
4.確保有充足的的空余時間參加勤工助學,避免耽誤學業(yè)。
1.固定崗位按月計酬。以每個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于當?shù)卣蛴嘘P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計酬基準,可適當上下浮動。
2.臨時崗位按小時計酬。每小時酬金參照學校當?shù)卣蛴嘘P部門規(guī)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合理確定,原則上不低于每小時12元。